马来西亚议会批准了对一项安全法的修正,允许当局在不提出起诉的情况下长期拘留嫌疑人。
按照修正过的安全法,如果嫌疑人被视为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即可在不受审判的情况下被拘留长达两年。人权组织说,"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的说法含混不清。如果一个委员会认定嫌疑人犯有严重罪行,拘留期限即可无限延长。
星期四清晨,马来西亚议会下院批准了对1959年预防犯罪法的修正。预计,马来西亚议会上院很快将批准这项经过修正的法律,并由国家元首签署。
马来西亚首相纳吉布及其执政联盟说,为了应对日益猖獗的有组织犯罪,修正安全法是有必要的。
人权观察星期三说,马来西亚议会修正安全法是在人权问题上的大踏步倒退。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