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备受关注的山东访民冀中星北京首都机场爆炸案10月15日一审宣判,冀中星被以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他哥哥冀中吉对美国之音表示,冀中星在宣判后与亲属短暂会见中表示不服要上诉。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今天(15日)上午9点对北京机场爆炸案被告人冀中星作出6年有期徒刑的宣判,但是判决只提冀中星2013年7月20日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在首都国际机场造成的爆炸案,但没有涉及与爆炸案密切相关的给冀中星造成瘫痪残疾的广东东莞治安队殴打案,也未考虑冀中星为解决此案上访和控告八年仍无结果的情节。
*不服判决*
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在宣判当晚对美国之音表示,他和父亲冀太荣在宣判后与冀中星会见了三分钟,他们三人都认为判决不公,决定上诉。
他说:"我弟弟的判决,我们不同意。我弟弟要上诉。我们一家,我爸跟我和我弟弟都是一个意见,上诉。"
在这起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当年与冀中星一起被殴伤的云南籍民工龚明照(曾用名龚涛)并没有被传唤出庭作证。他曾多次公开表示,他和冀中星都遭到治安队员钢管暴打并严重受伤。他不久前对美国之音表示,他已将他和冀中星同时被打的经过写成书面证明,并致函东莞警方,指证他和冀中星都遭到治安队员殴打,他当时头部和腰部受伤到医院治疗缝合伤口,而冀中星被打成残废。
*众人围观声援冀中星*
15日一审宣判期间,数十名访民到朝阳区法院外面围观,其中有人举着标语牌上写着,"被逼无奈,中星无罪。" 还有人在街头抛撒大量传单。当局出动了一些警察到现场警戒。
从山东鄄城县老家到北京旁听宣判的冀中吉表示,冀中星的案子是有被打致残的前因,现在又被判刑过重,他们全家盼望冀中星获得他追求的公正,并强烈要求当年殴打冀中星的那些人得到法律制裁。
他说:"我弟弟他就不应该判那么多年。再一个是,广东那个事情,打我弟弟那些人为什么,有关部门应该管的,为啥还不管不问?一直不管不问,那为啥了?"
*复查旧案 结论难产*
首都机场爆炸案发生后,广东省司法当局和东莞市政府及当地警方都表现得非常积极,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专案组,宣布要对冀中星所说的被殴致残案进行复查,但是至今没有做出结论。东莞市政府7月下旬发出通报表示,该市政法委曾于2009年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冀中星救助金10万元人民币。通报说,冀中星在收取救助金后,对东莞市的救助表示感谢。
冀中星案的两位辩护律师之一刘晓原15日发微博说,至今,广东警方对冀中星投诉的治安队员殴打致残案仍然没有复查结论。当年在东莞开无营业执照摩托车载客的冀中星和当时的乘客龚明照都指称东莞新塘村委会治安队员将他们打伤,但对方称这是一起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
*律师:定罪错误,量刑过重*
刘晓原律师对美国之音表示,从监控录像看,冀中星当时没有伤害无辜的意图,法院认定冀中星犯下爆炸罪是错误的,他认为这至多属于过失爆炸。
他说:"过失爆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不构成过失爆炸罪,更不构成爆炸罪。退一步说,即使对他的判决是爆炸,判他有期徒刑6年,法院说是轻判,我认为,这也是重判。冀中星的案件是有特殊原因的。冀中星被殴打致残以后,长达八年,通过当年的报警处理,解决不了。后来法院诉讼,也没有解决,上访反映也解决不了。最后,他带了一个自制的这样的炸药到机场去,也是为了引起关注,并不是要去炸机场或者伤害无辜。"
*法院主张*
主持庭审的法院没有采纳刘晓原和李方平这两位辩护律师提出的冀中星为了引起社会关注以解决长期未获解决的问题的辩护意见。法院也没有考虑上访民众面对的遭到漠视、虐待甚至更严重威胁的社会现实。法院强调,公民维权应通过合法、理性、有序的方式进行,任何人不得以维权为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更不得采取极端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案发起因不影响本案爆炸罪的认定。
冀中星在案发时将自己左手炸成重伤,送医后左手被截肢。当时赶到他身旁进行干预的一名警察受轻微伤。
2007年7月26日,东莞市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原因判决冀中星要求33万8千余元(人民币)赔偿的民事诉讼败诉。他后来上诉也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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