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时:表达异见不应该越法,网友:以此标准可捕胡锡进 Aug 19th 2013, 10:44, by noreply@voanews.com (海涛) 华盛顿 — 环球时报星期一发表社评:表达异见不能越过法律边界。社评说,"维权人士"郭飞雄、"维权律师"许志永被刑事拘留,"境外"和"外部"舆论"认为中国大陆在搞'斩首行动'"。
环球时报没有提到中国境内还有很多网民在博客、论坛和微博上发表不同声音。有网友说:随便以言治罪,也可按照这个观点请君入瓮,逮捕胡锡进。
*坐过牢、观点激烈和经历复杂等于违法?*
环时社评认为,郭飞雄之前坐过牢,并多次遭短暂拘留,其政治观点"很激烈",是"国内一些政治签名活动的积极参与者"。许志永曾被取保候审,"经历也很复杂"。
从环球时报的介绍来看,郭许二人仅仅还是因为发表言论和参与签名活动,还有就是"经历复杂"。该社评没有说明,发表言论、签名和经历复杂,和超越法律边界是什么关系,是否必然超越法律而应受刑事惩罚。
环时说,如果对待这些"对抗人士",中国社会治理显然尚未找到成熟答案。一方面这些人扮演了比较新的社会角色,他们对一些具体事情的推动不都是负面的。但同时他们"直接制造了对现行社会治理体系的破坏力,对长期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吴祚来:言论算违法,可逮捕胡锡进*
对"环时"给异议人士戴这顶"违法"帽子,有网友发表观点予以反驳。网友吴祚来在新浪微博说:/@吴祚来: 表达异见,只是语言层面,言者无罪,怎么能算违法呢?如果以言治罪,我们照样可以把胡锡进关起来,我们会说,你胡锡进语言过当,触犯法律了。许与郭,完全致力于合法维权与公民社会建设,何罪之有?
吴祚来说:在一些人无端地污名化公知(公共知识分子)之时,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在微博上发言:@胡锡进:我支持"公共知识分子"发挥他们的独特作用。我认为推动社会前进的合力中有他们的一份贡献。但我想提醒他们,他们切不可以为自己在道德上比社会平均水平高出一大截,他们也不应认为自己在社会前进合力中的角色一定别人更重要。他们应当最清楚自己也是俗人,因此不可在道德和对社会的贡献上自我炫耀。
胡锡进没有提到,即便一个人道德水平和社会平均水平相同或者更低,这到底和法律越界有什么关系。吴祚来说:"用个人的知识服务于公众,或启蒙或传播或为正义而发声,这一行为即是一种公德与公义精神,而与个性有关的情绪性的缺憾,那是私德问题,胡锡进先生没有意识到公德与私德的区别,所以对公知的批评放大了私面的个别性,而将公知的公德价值忽略不见。"
环时说:"搞行动对抗的异见人士在中国出了一拨又一拨,其中不少后来去了国外,他们的影响力总体看被互联网上新生的舆论反对派分去一大半。至少目前社会对后者形成较高的适应度。"
从总体上看,无论郭飞雄还是许志永,他们基本还是属于中国"网上新生舆论反对派",按照环时社评的说法,中国社会已经对他们形成较高"适应度",为何又以"越过法律界限"为理由而加以打压他们,这里显然是一种自相矛盾和悖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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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评:表达异见不能越过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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