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在台湾上周通过的军事审判法修正条文生效后,超过200名军事囚犯8月15号被移送到普通监狱,台湾的军事审判时代也正式宣告结束。
在一名即将退伍的陆军下士洪仲丘死亡,引发台湾社会要求修改军事审判法的强大声浪后,台湾立法院8月6号快速地通过相关修正案,由总统马英九在13号颁布正式法律,此后军人在非战争时期的犯罪案,不再由军法机关处理,而是交由一般司法机关审理和起诉。
正在巴拉圭访问的马英九说,军囚被移送到平民监狱是他的政府对军事改革所做的一部分重要努力,至于未来是否再设军事法庭来处理战争时期的军人犯罪,他表示,将会由国防部和法务部提出进一步报告。
台湾法务部在15号发布的新闻稿中说,军法机关在法律生效当天,已完成第一阶段240多名军事受刑人的移监作业,将他们从位于台南六甲的台湾唯一一座军事监狱,移送到桃园、新竹、宜兰等不同地区的11处司法监狱。
此外,法务部也说,军法机关正在侦查中的200多个案件,也在当天以"犯罪地"管辖原则,将案卷移送到24个各地检察署继续侦办。
军事监狱受刑人被移送司法监狱后,其待遇如同一般平民。法务部在说明中指出,受刑人在完成入监手续后的当天,即可办理接见家属;其健康保险和就医权益、假释不受影响;可被分配到工厂劳动;舍房内设有报告灯,收容人可在任何时间向值勤人员提出申诉,家属亦可经由书面或口头方式,对受刑人遭到的不当对待向狱方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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