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0日星期二

美国之音: 台民进党立委提案修宪废监察院

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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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进党立委提案修宪废监察院
Aug 20th 2013, 10:08, by noreply@voanews.com (莉雅)

台北 — 台湾民进党籍立委李俊俋今天提出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部分条文修正案,拟废除监察院,它所行使的弹劾、纠正、纠举权,由立法院设立人权监察使执行,而它所行使的审计权则由增设的国家审计委员会来执行。监察使和审计委员会均由总统提名,经国会同意任命。
 
*五权分治走向三权分立?*
 
这位立委表示,他将在立法院9月份开始新的会期内优先提出这个修宪提案所涉及到的60个相关修法案,包括监察院组织法、监察法、审计法、国会调查权制度等。他还拟提出废除考试院的修宪提案,让台湾的宪政体制从五权走向三权分立。
 
台湾的五权分治制度源自于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所倡行的"五权宪法",即结合欧美三权分立制度,与中国御史谏官制度及考试制度之优点,于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之外,另增监察、考试两权。国民政府在28年北伐完成后开始实行五权分治,在31年设立监察院。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开始实施后,按照宪法规定,在48年6月5日正式成立行宪后的监察院。
 
李俊俋表示,废监察院的修宪提案已经获得20多位立委的连署。
 
*台联:废除监察院节省开支*
 
台联立委也打算在立法院下个会期提出修宪案。台联党团总召许忠信说,他们一向主张三权分立,现在政府财政吃紧、监察院功能不彰,每年预算高达七亿多元,废除监察院可为国家节省开支。
 
*国民党:修宪兹事体大 需取得全民共识*
 
不过,国民党立法院党团表示,他们不会随之起舞。国民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林德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修宪废除监察院兹事体大,应审慎看待并取得全民共识,不能冒然说修宪就修宪。
 
立法院长王金平说,监察院存废与宪政架构有关,他不便回答,但尊重立委提案,提出后依程序讨论,看是否成案。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修宪须经四分之一立委提议,四分之三立委出席以及出席立委四分之三决议,提出宪法修正案,并在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超过选举人总额半数才能通过。
 
*基隆市长张通荣弹劾案引发监察院存废争论*
 
最近,监察院两次弹劾基隆市长张通荣都未获通过而备受质疑,再次引发台湾社会有关监察院存废的争论。
 
张通荣去年因为公开为一位酒驾女子说情并施压让警察局放人而受到基隆地方检察署的起诉。今年7月,监察院监委两次弹劾他都没有获得通过。有立委爆料说,张通荣多次宴请监察院的监察委员。张通荣则表示要对爆料的立委进行提告。
 
8月14日,监察院长王建煊对张通荣弹劾案无法通过公开表示不满,炮轰监察委员多是由政治酬庸产生,监察院无法行使公平正义,主张由立法院提起修宪案,改革监察院。王建煊的这个说法又引起监察委员的不满。上个星期,包括王建煊在内的29位监察委员中,十九位监委连署,史无前例的质疑王建煊担任院长的适任性。民间推动废除监察院联盟日前向监察院递交要求弹劾王建煊的检举状。
 
*马英九关心监察院的争议*
 
正在海外出访的马英九总统也对有关监察院的争议表示关心。他说,他前天晚上跟王建煊通电话,认为这个事情这样发展下去对监察院很不利,希望他"多担待一点",因为他跟王是老朋友。马英九特别说明监察院是宪法上的独立机关,行使职权不受外界干涉,所以他不是要来干涉监察院内部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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